深圳发布软件产业新政
责任编辑:麦田     时间:2022-11-08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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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业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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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于10月24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力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上述新政从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优化布局软件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五大方面推出20条务实举措,包含一系列百万千万补贴政策,直指“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际软件名城”。

在空间布局上,深圳将“20+8”产业集群和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区的规划布局,重点在北站-坂田片区、大铲湾片区、西丽留仙洞、河套片区、尖岗山片区等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中度高的重点软件园区。且软件园区内新入驻软件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低于50%租金补贴。

推动人才集聚,其中提出,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承担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重大技术攻关的核心团队,给予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财政资金支持,对顶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更多政策内容,南方+划重点:

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聚力攻坚核心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物联网、车载、移动终端、嵌入式等操作系统及配套工具集,分布式、混合事务分析处理等数据库,高性能高可靠中间件,数据备份、灾难恢复、工业控制系统防护等安全软件。围绕离散制造业及流程制造业,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科学计算与系统建模仿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研发设计类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等生产控制类软件。加快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软件技术研发。

强化布局新兴平台软件及行业通用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平台软件。支持小程序、快应用、低代码、原子化服务等新型轻量化平台发展。面向金融、建筑、能源、交通、口岸、医疗等重点行业,重点支持金融核心业务系统、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智慧能源管理、智慧交通管理、智能通关、智慧医疗等应用软件。

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项目,企业高校联合攻关最高资助3000万元

支持软件企业联合用户单位、高校院所,围绕我市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通用技术的协同攻关,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经市政府认定的悬赏项目、战略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审定总投入给予全额资助。支持软件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给予资金配套。

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资助2000万元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建设开源社区、开源代码安全检测平台、软件测评中心、商用密码产品检测中心、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新技术验证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置基本求解算法库、组件库、通用模型库等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鼓励对国内重点开源社区关键技术贡献代码,对社区版本代码合入量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实施软件开源战略,对高可靠性、高利用率、高下载量的优质开源软件项目,给予开发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打造生态创新孵化平台

鼓励深圳生态主导型企业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基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云原生架构、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工业软件等打造重大产业技术生态平台,“一事一议”方式资助。

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软件著作权快速预审

支持建立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快速预审机制,提供快速受理、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提供绿色通道。

支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推动软件正版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活动最高资助300万元

支持开展“深圳市1024程序员节”系列品牌活动。鼓励“开源进校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以上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优化布局软件产业发展空间

高标准规划建设重点软件园区:布局5大区域重点软件园区

按照深圳“20+8”产业集群和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区的规划布局,重点在北站-坂田片区、大铲湾片区、西丽留仙洞、河套片区、尖岗山片区等区域,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中度高的重点软件园区。

提升重点软件园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先开展万兆光纤接入、5G专网建设、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边缘算力中心建设。鼓励软件园区运营主体引进公共算力并构建边缘算力供给体系。

构建国家、省、市软件名园体系:入驻园区企业3年租金减半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软件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考核获评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由各区对园区内软件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对新入驻的软件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低于50%的租金补贴。

强化软件人才集聚效应

加大软件人才培养力度,最高资助1000万元

鼓励院校加快软件类学科建设,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对经国家部委评定的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加大资金保障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技术学校等合作,共同编制基于自主核心技术路线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等软件教材,开展软件教学、人才资质认证,合作建设软件实训基地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50%,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加大软件人才招引力度:海归核心团队资助千万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承担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重大技术攻关的核心团队,给予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财政资金支持,对顶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鼓励深圳重点软件企业或研究机构培育引进国内外院士、科学家、核心技术领军人才等,为外籍软件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工作居留证提供“一站式融合服务”。

对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的骨干软件人才,根据其上年度对深圳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给予创新人才奖励。

支持建立以企业自主评价为主的软件人才评价体系,对获得产品经理国际资格认证(NPD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PMP)、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等资质认证且符合一定条件的骨干软件人才,给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安居保障等专项优惠政策。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壮大软件企业中坚力量:首踏亿元规模企业给予百万奖励

制定《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录》并动态更新,加大对重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专精特新”“独角兽”等软件企业培育发展。

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及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按营业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阶梯式奖励。鼓励工业企业成立数字化技术中心,享受企业技术中心同等优惠政策。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专业机构落户最高奖励5000万元

积极引进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总部、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国家重要开源组织以及质量标准、投融资、产权交易、测评认证、人才培训、法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对新引进落地且符合条件的,分类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落户奖励。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

提升软件企业质量品牌标准能力

引导软件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四级及以上、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等国内外软件行业相关认证和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部委有关荣誉、奖项的软件企业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对牵头制订并按规定发布软件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加大推广应用支持力度

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推广应用:制定“圳创标准”、发布“圳创库”

制定深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标准(圳创标准),定期发布“圳创库”。支持建设深圳软件名企名品展示中心,打造深圳市软件名品库,对符合条件的建设运营费用予以保障。

加快开源软件推广应用

鼓励企业基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名单内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等重大开源项目开展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推广,对达到一定应用规模、在全球开源体系中有影响力的予以资助。

支持相关商业发行版公司在深发展,对其发行版软件产品及服务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审定销售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采购相关芯片模组等,开发生产相关智能终端产品,按其产品产量分级分类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采购相关软件和终端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单位按不超过采购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提升工业企业软件应用水平

支持工业企业、软件企业、各类院校使用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组织开展工业软件应用试点。支持推广应用软件云服务及低代码产品,对年度云服务或低代码产品采购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用户单位,按审定采购额的3%—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推动人工智能软件推广应用

推动以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虚拟现实智能建模、群体智能等技术为核心的人工智能软件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试点应用。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软件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智能化升级。对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带动效应明显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推动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

制定《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按一定时期内审定销售额的30%,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按首个销售合同对应用户的审定采购额的10%,给予用户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充分发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投资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成立深圳市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基金。

将深圳重点软件企业列为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对象,对其产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给予相应标准的风险补偿。

落实“星耀鹏城”计划,对完成股改和上市辅导且成功上市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和开源商业化软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资助。

建立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与“深i企”、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手段,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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